吉林市2023年下半年社保缴费标准公布

2023-07-06 01:01:51    来源:岔路河微生活

7月5日,记者从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获悉,自7月1日起,该局开展2023年下半年缴费核定工作。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


【资料图】

以下有关吉林市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和吉林市参保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核定相关事宜,您需要了解一下:

一、依据《关于调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的通知》(吉人社联字﹝2019﹞169号)文件相关规定:城镇个体工商户及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可在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全省全口径平均工资的执行周期为当年的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一)缴费标准

(二)核定方式

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可通过多种方式向吉林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申请核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个人缴费。

(1)线上办理

② 公共服务平台办理。电脑登录浏览器,搜索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登录网址(https://ggfw.jlsi.jl.gov.cn/)进入平台主页,点击“登录”,选择“个人登录”页面跳转至吉林省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打开手机版吉事办APP扫码登录后,选择城镇职工网厅,点击“个人养老保险费核定”,进入后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③ 支付宝办理。打开支付宝,通过“市民中心”—“社保”—“社保核单”功能,选择缴费截止时间和缴费档次,完成缴费核定。

(2)线下办理

① 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可到本市吉林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任意网点申请办理缴费核定。

② 各区政务服务中心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窗口申请办理缴费核定。

(三)温馨提示

(1)完成缴费核定后,即可通过税务部门缴费渠道进行缴费。 

(2)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上、下限的核定周期为当年7月1日至次年6月30日。

(3)每年年末为个体及灵活就业人员缴费核定高峰期,为避免拥堵等现象的发生,建议尽早办理或采用线上办理的方式进行核定并缴费。

二、2023年7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个人缴费基数上限为19966元/月,下限为3993.2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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